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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流背景下适用独任制审理民事二审案件的思考

         

摘要

进入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以来,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实行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的双重影响下,法院案件数量激增,但受司法体制综合改革尚未完成的制约,人案矛盾却越发凸显。司法改革以前,尽管我国的法官数量群体较为庞大,但司法效率却不高,这足以证明积案的化解仅依靠增加法官人数是不可行的。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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