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紧急状态下的适用——以自然灾害防治为例

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紧急状态下的适用——以自然灾害防治为例

     

摘要

紧急状态对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提出了新的挑战.按照比例原则的要求,在紧急状态时,应在区分不同阶段的基础上,对原有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给予适当的简化.<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忽视了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在紧急情况下的变通适用问题,该立法漏洞应尽快加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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