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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滥用权利的司法规制——法院适用《公司法》第20条的实证分析

     

摘要

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保障多数股东获得控制利益的同时遏制其侵害少数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给中国司法实践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对近年来法院适用《公司法》第20条之案件的实证分析显示,股东滥用权利集中表现在股东利益冲突交易、不当管理、盈余分配和排挤管理等几方面.研究表明,虽然《公司法》第20条在司法实践中对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中受损股东利益已经产生了有利的影响,但是不同法院适用的标准尺度并不相同.司法实践中应当坚持多元化的审查标准,强化审查公司决策的合理性,对公司中的少数股东提供适当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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