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社会敌意(社会冲突)的制度调控——兼论刑法的面孔

社会敌意(社会冲突)的制度调控——兼论刑法的面孔

         

摘要

在社会科学层面,敌意原本是一种普遍的甚至是中性的心理状态,学者多用冲突或社会冲突指代社会敌意。现代政府对敌意的调控应该体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时代的要求,作好长期制度安排,处理好民生、民主、法治、人权、博爱、宽容的关系。民生问题固然重要,但民主更加重要,而民主要靠法治确认和保障;法治的终极目标是保障人权,而人权需要博爱精神,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宽容忍让,而这些都需制度化,以制度确认和体现人的需求,适应社会和人的发展,控制并降低社会冲突的程度,消解人们内心的敌意与仇恨,最终使人类和谐相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