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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治安管理处罚中“社会服务罚”的增设

         

摘要

“教育与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的重要原则,要实现“教育与处罚”的有机结合,就应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设“社会服务罚”,通过法律解释来界定服务的内容;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实施“社会服务罚”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内部加强信息共享以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从而构建良好的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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