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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研究司法行为的三重视角

     

摘要

研究法律行为,首先应采用法学的视角.规范法学视角、法社会学视角、法的价值视角均有其内在的优势,也各自存在着不同的缺陷.三者的关系并非完全并列,却相辅相成.在针对具体司法行为进行研究时,应当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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