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法律教育的改革

     

摘要

鸦片战争后,中西文化的冲突与交融,使传统的法律教育也面临着一场新的变革.纵观清末的法律教育改革,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走出国门学习西方的法律文化,即法政留学;二是广泛传播近代的法律文化,即国内的法政教育.虽然清末的新式法律教育带有较为明显的功利倾向,法政教育机构也存在诸多弊端,但在吸收近代西方法律文化、普及近代法政知识、推动近代司法改革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标志着传统法律教育方式向近代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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