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铁道公安学刊》 >社区矫正制度之矫治机能核心说再提倡

社区矫正制度之矫治机能核心说再提倡

         

摘要

2016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社区矫正法意见征求稿》尽管可圈可点,但其中对于社区矫正核心机能的规定模糊必然导致该制度在实践操作中陷入无序。在社区矫正惩罚机能、恢复机能、效益机能、矫治机能等多重机能的兼顾与择取之中,应再次确立以矫治为核心机能,进而以矫治为中心进行制度设计,这是在借鉴与融合国外经验的基础之上,实现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设计本土化、发展方向科学化的根本途径之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