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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羌区官府主导下的社会教化刍议

     

摘要

在中央政府结束对羌区的羁縻统治以后,明清两朝政府强化了在羌区的社会教化.地方政府利用学宫、祀典的典范作用谕民以忠义节孝,地方官员亦以诸多方式变革羌民的丧葬、婚姻等习俗,尤其注意建设羌区的大禹文化,用以拉近汉羌两族的历史、文化距离.通过一整套的社会教化措施,羌民习俗发生巨大变化,并建构起羌民的汉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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