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政法论丛 >法律关系理论溯源与内容重塑

法律关系理论溯源与内容重塑

     

摘要

法律关系理论内部存在众多待解决的问题,惟有对其产生、发展过程有透彻的了解,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最早提出法律关系理论的是萨维尼,但他主要针对的是私法领域,因此,若将法律关系理论扩展到公法领域,需进行一系列改造.前苏联学者对法律关系进行了三方面改造:即,使法律关系理论社会主义化、体系化、普遍化.但在使法律关系普遍化方面做得不够.为此,需对法律关系理论进一步改造:第一,借鉴霍菲尔德的法律关系理论,拓展法律关系内容,建构法律关系立体模型;第二,将法律关系客体界定为权利-义务、权力-责任等指向的对象,进而将“权力”纳入法律关系客体范围;第三,增加新型法律关系主体,发展出适合公法的“权力能力”理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