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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从古朝鲜至高句丽时代的韩国古代法

         

摘要

"八条禁法"不太可能是从古代中国输入的舶来品,它很可能是汉朝人根据自己的法律现实和法律观念附会韩国上古社会的固有习惯法而作的一种歪曲记录.公元372年以前,中韩两国法律文化交流的速度极为缓慢,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走着独自发展的道路.其主要原因在于当时两国经济文化发展的程度差距太大.同时,中国文化对周边文化所采取的和平、自愿、渐进式的影响方式也使文化传播的速度大为减慢.另外,当时两国之间缺乏共同的文化交流手段以及当时朝鲜民族尚缺乏足够的理解和接受一种先进外来文化的深厚文化底蕴也是中国法律文化没有对半岛产生明显影响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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