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限缩与平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限缩与平衡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出于旺盛融资需要转向"危险"的民间集资,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采取严格、叙明的立法模式,导致此罪大量出现.一方面危害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司法资源大量投入导致犯罪预防与民间借贷监督机制的缺位.通过立法限缩此罪惩戒范畴,建立民间借贷行业内部监督机制,并以融资目的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改良入罪标准,明确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界限,以期实现社会秩序稳定与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