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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2016年1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次写入了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标志着"四种形态"从理论走向了实践."四种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管党治党实践中总结形成的成果,是监督执纪方式的重大战略转型,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是国有企业落实管党治党任务的重要手段和具体举措,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当前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在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准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落实等现象,通过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从严执纪、追责问责等方式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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