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山东海盐灶课考

             

摘要

清代山东海盐征收的灶课,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类是狭义的灶课,有灶地银、灶丁银、草荡银、滩池银、盐锅银、鱼盐课钞等项,由各盐场征解,称场灶课;一类是民佃灶课,有民佃灶地银、盐课银和加摊丁地银等项,由各州县征收,解归运库.名目繁多的灶课和商课,导致了清后期山东以及全国盐务的疲弊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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