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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塞米雾化吸入治疗支气管哮喘的疗效观察

     

摘要

@@1998年1月至2000年10月,我科采用呋塞米雾化吸入治疗支气管哮喘12例,疗效显著,报告如下。rn1 资料与方法rn 一般资料:本组12例,男10例、女2例,年龄(41.9±13.6)岁。轻度4例,中度5例,重度3例;病程(11.9±9.9)年。均符合1992年12月全国第一届哮喘会议制定的诊断标准[1]。rn 方法:在常规治疗基础上,采用呋塞米20 mg加生理盐水10 ml超声雾化吸入,2次/d,每次20 min。由定量雾化器(MDI)控制雾量,14 d为一疗程。治疗期间停用嘌呤类、抗胆碱类β2受体激动剂、类固醇类及其它非异性抗炎药物。rn 统计学处理:用t检验对治疗前、后各项指标的差异作显著性检验。rn 疗效判断标准[1]:①临床控制。哮喘症状完全缓解,即使偶有轻度发作不需用药即可缓解,1秒钟用力呼气容积(FEV1)或最大呼气流量(PEF)增加量>35%,或治疗后FEV1或PEF≥80%预计值。PEF昼夜波动率<20%。②显效。哮喘发作较治疗前明显减轻,FEV1或PEF增加25%~35%,或治疗后FEV1(或PEF)达到预计值的60%~79%,PEF昼夜波动率<20%,仍需用糖皮质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③好转。哮喘症状有所减轻,FEV1或PEF增加15%~24%仍需用糖皮质激素和(或)支气管扩张剂。④无效。临床症状和FEV1或PEF测定值无改善或加重。rn 观察指标:治疗前后取股动脉血作血气分析,并进行肺功能检查,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出FEV1(L)、FE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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