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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视野下个人信息转让的同意规则研究

     

摘要

在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当涉及破产时,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如何处置个人信息的法律难题.个人信息转让一般应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并且按照个人信息的分类采取明示同意与默示同意规则.在个人信息主体不同意情形下,具有政府职能特征的个人信息隐私专员应当介入,以对个人信息转让进行综合评估并提交报告.法院应当基于个人信息隐私专员提供的报告进行衡量判断,据此判定是否允许个人信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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