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言理解的我与他

     

摘要

语言、意义与理解是具有社会性的活动,活动的双方是我与他人.不管语言是否已经说出,意义是否已经表达,理解是否已经达成,他人作为对象已然存在,他人不仅存在而且优先于自我的存在,即他在优于自在.语言、意义及理解均是自在与他在的共在.语言不是私人的,而是我与他人公共的、共有的.虽然语言是公共的,但是语言所表达的意义,存在于我与他人之间,具有不确定性.他人能否明确我运用语言向他表达的意义,我们之间的理解能否达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人,取决于我与他人在认识与行动上统一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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