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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适度放活使用权研究

         

摘要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适度放活使用权的前提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为载体的土地公有制度。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与使用权的分置是为解决宅基地居住保障功能与资源利用效率之间的矛盾。适度放活使用权的关键点是落实宅基地资格权。法律上的宅基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的宅基地资格权应是同一概念,首要目标是坚守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如何盘活宅基地资源,实现户之财产性收益,则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过对现行法的解释,适度放活使用权的“债权+占有”模式是可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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