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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孟晚舟引渡案中双重犯罪原则的审查

     

摘要

引渡中双重犯罪审查的经典表述是“根据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都构成犯罪”。从包括加拿大引渡法规定的各国通行规则看,被请求国往往并不将请求国法律作为双重犯罪审查的法律依据。孟晚舟案中的霍姆斯法官从抽象和具体角度,采用“犯罪事实置换法”,用美国制裁法补充和补全了加拿大刑法规定的欺诈罪构成要件。该判决思路与犯罪审查的同一性及其功能存在相违背之处,并给案件后续发展带来更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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