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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的改革

         

摘要

相对于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逮捕权交由法院行使,"上提一级"改革方案的改革成本相对较低,而且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影响较小,因而易于进行.作为一项制度性改革,能够达到监督者也被监督而且监督力度更大的改革效果,还使得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审查决定逮捕的外部监督模式的有效性凸显.实施"上提一级"改革措施后,审查逮捕的主体、报请审查逮捕的程序、审查决定逮捕的程序、逮捕执行程序等将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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