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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罚从宽'的认定和实现方式

         

摘要

在认罪认罚从宽中,与量刑建议和量刑规范化直接关联的是"认罚从宽"的认定标准和在不同诉讼阶段上的实现方式.认罚是指行为人对其供认为有罪的行为所预期的和被建议的法律后果的认可和书面保证,认罚与认罪在"认"的对象和内容、 产生先后上有所区别,同时又相互依存、 相互作用;从宽是指司法机关对认罪认罚的行为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给予从轻、 从减、 从缓、 从无等宽大性处理.量刑建议已经成为法定术语和法定职责,检察机关必须在履职中坚持诉罪和求刑的统一,提供完整的诉讼"产品".在审查起诉阶段,从宽建议规范化、 庭前实质化,检察机关主导认罚从宽的进程和结果.在庭审中建议法庭简化审理,认可量刑建议,既要动态调整量刑建议,又当切实尊重和维护量刑裁判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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