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 >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的刑法认定

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的刑法认定

             

摘要

在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与贷款人之间相互勾结,共同骗取银行贷款所涉及的是共犯理论中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的认定问题。立基于"行为共同说"的合理定位,处罚共犯的根据在于行为共同。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实施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存在适用不同罪名的可能性。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银行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之时与贷款人相互勾结,伙同贪污的,应认定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