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牡丹江大学学报 >我国法学院认证制度之建构——比较美国ABA认证标准

我国法学院认证制度之建构——比较美国ABA认证标准

     

摘要

对我国法学教育现状以及美国ABA认证标准分析表明,我国法学教育存在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教学资源严重不足、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不合理等问题.因此,需要从认证主体、内容、程序、后果等方面借鉴ABA认证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建构我国法学院认证制度,以更好地促进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