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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法法》第九十九条之评析——基于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视角

         

摘要

新《立法法》第九十九条设立了提起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合法性的标准:''''抵触宪法、法律''''。这对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以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完整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一规定既不完全符合宪法、法律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规定,也与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主要内容不完全兼容,不利于加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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