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文史杂志》 >由熊秉明的书学理论谈到书法艺术在中国文化中的定位

由熊秉明的书学理论谈到书法艺术在中国文化中的定位

         

摘要

书法在近代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变化是富于戏剧性的,我们暂且不用说得太远,只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而言,大致就是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至“文革”以前这段时期,书法只是由于历史的惯性而存在,文艺理论家对书法几乎是视而不见,把书法排斥在艺术之外。“文革”以后,改革开放以来,各种艺术门类都得到复苏,其中书法是最先形成热潮的一门艺术。进入这段时期,由于书法人口的大量增加,文艺理论家才开始把书法接纳进艺术殿堂;书法作为一门艺术,终于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与此同时,书法界也逐渐形成一支庞大的理论队伍,林林总总的书法理论也就次第提出。这些理论的一个突出的共同特点是不断拔高书法在中国文化乃至世界文化中的地位。旅法艺术家熊秉明在他的著作《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提出,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哲学,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是书法,更是把书法的地位拔高到无以复加的高度。熊秉明先生的著作建立了一个体系,这篇短文难以对他的体系作全面评论,只就他提出的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这一观点谈谈自己的感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