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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海商法取消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的必要性

         

摘要

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制度从1893年美国<哈特法>制定以来到今天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至今仍在国际航运业中被普遍采用.通过借鉴美国1999年COGSA和CMI框架文件中合理的部分,论述我国海商法取消承运人航海过失免则的规定,以适应国际上海商法发展总体趋势的需要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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