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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西康土地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摘要

民国时期,西康省在土地纠纷的法律适用上,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层级,中央土地相关法律是土地纠纷法律适用的核心,地方土地相关法律则是中央土地相关法律的延伸、细化。其通过适用不同的土地法律规定,以期达到规制土地争议、减少土地纠纷发生的目的。在土地纠纷解决中,部门协同解决纠纷是常态,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在西康的土地纠纷的实际解决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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