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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地下钱庄兑换货币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摘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4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按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不存在争议.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适用》|2010年第6期|93-94|共2页
  • 作者

    刘东根;

  •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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