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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认定

     

摘要

@@ <刑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无论武装掩护走私何种货物、物品,均应以刑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刑法学界关于"武装掩护"的所有论述均是围绕走私犯罪加以展开的.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适用》|2010年第6期|38-40|共3页
  • 作者

    董晓松;

  • 作者单位

    云南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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