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井冈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海峡两岸强奸罪的主体之异同及其原因分析--以社会文化为视角

海峡两岸强奸罪的主体之异同及其原因分析--以社会文化为视角

         

摘要

强奸罪是人类社会文明史上一个古老而永恒的犯罪命题.综观世界各国和地区强奸罪主体的立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子构成;另一种是强奸罪的主体既可以是男子也可以是女子构成.任何一种法律制度的产生都不是空穴来风,必定有其深厚的社会文化根基.本文试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分析海峡两岸产生这两种不同的强奸罪主体立法模式的成因.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