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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摘要

随着2012年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出台,间接购买者的起诉资格得以肯定,损害赔偿之诉制度得以完善,但现有规定仍有不足之处。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立法应明确赋予消费者集团代表、有关机关和组织(如消费者协会)以及卡特尔成员等主体起诉资格,同时通过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反垄断诉讼救助制度以及重视与互联网领域有关的反垄断立法等来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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