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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国时期江西水上警察的沿革及其职能

     

摘要

民国时期的江西水上警察由晚清的内河水师六营及赣防水师三营合编而成.江西水上警察的名称伴随时局变动而有所变化,直至1937年由水上公安局改称水警总队后才得以正式确定.作为一种专司水上治安的警种,江西水上警察不仅具有管理船舶、调查户口、查禁烟毒、防范奸谍、布置冬防、侦缉盗匪等职能,而且在维护江西水上运输及航运业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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