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中英刑法盗窃罪的比较研究——兼评《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中英刑法盗窃罪的比较研究——兼评《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摘要

英国的盗窃罪是指恶意占有他人财产,且明知永久剥夺其权利的行为;我国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英国的盗窃罪只要求"非法占有",至于是否"秘密"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我国关于盗窃罪的立法应删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件;应取消"秘密"作为构成要件;应取消盗窃罪数额定罪标准,至少取消各区域不同的数额起点。《刑法修正案(八)》修订后的盗窃罪依然存在量刑过重的问题,此外,将"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与"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并列为入罪标准不合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