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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可负前人,欺后人——《焦氏易林》产生时代再考,兼评胡适《〈易林〉断归崔篆的判决书》中的“考证学方法”

     

摘要

胡适将今见本《易林》作者断归东汉崔篆,以《刘向传》、崔篆生平事迹及西汉末期至光武中兴的史实,对照此书内容,它只能产生于汉元帝前后时期,崔氏不可能在外戚专权的西汉末与东汉初作此书。胡适“判决”本书作者使用“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考证学方法”,他没有“严格审查自己的证据”,没有“严格的试验室态度”,不是“论其世”而“知其人”。以不能得到确证的“假设”,剥夺真正作者的著作权,又将“恭维王莽”等强加于崔篆,实是有负于前人,有欺于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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