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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缺失之思考

     

摘要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也在行政法制监督意识、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监督内容、依据、方式等方面存在缺失,必须提高行政法制监督意识,规范多元监督主体,扩大监督范围,明确监督对象,丰富监督依据,改进监督方法等,以提高行政法制监督的有效性,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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