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刑事诉讼法修改应以调整诉讼结构为切入点

刑事诉讼法修改应以调整诉讼结构为切入点

         

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结构一直呈现强职权主义倾向.为改变这一模式下控、辩、审三种职能失衡所进行的庭审方式改革,又带来侦查、起诉结构中的强职权主义与审判结构中的弱当事人主义之间的冲突.据此,刑事诉讼法修改应继续将调整诉讼结构作为切入点,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把改革向前延伸,以构建完善和谐的新型诉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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