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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学习在公安院校公选课教学中的实践模式

         

摘要

研究性学习是一种全新的教学和学习模式。公安院校公选课在课程性质、教学对象、教学内容等方面具有特殊性,且存在教学资源匮乏、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等问题,开展研究性学习就更有其现实意义。研究性学习的一般性过程可分四个阶段:研究课题的选择、研究方案的制定、研究方案的实施、研究报告的完成和交流。实施过程中要端正学习与研究的关系,进行多元的教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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