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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管理人员为客体的高职院内部公共关系浅析

     

摘要

高职院管理人员的工作是院校发展的基础;是日常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的保障。但是高职院内部公共关系的开展通常以学生、教师为主,管理人员为辅;通常认为管理人员应该是高职院校公共关系开展的主体,忽视了他们是内部公共关系的客体,这种错误的思想是导致高职院校管理人员产生职业倦怠的重要原因。将公共关系的相关理论运用到高职院管理人员的管理之中,对将科学发展观所提出的"以人为本"落到实处,对于解决高职院管理人员的职业倦怠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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