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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湖北省的汉奸逮捕、审判和刑罚执行

         

摘要

抗战胜利后,湖北省依据相关惩奸法令对境内大小汉奸进行审判和惩治。首先对汉奸进行集中逮捕,然后是零散逮捕,接着对汉奸进行审判,但由于“覆判”程序导致“从速严审”的初衷难以实现,而且因审判过程中“收缩”检举权和限期办结案件,审判出现“前紧后松”的局面。此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由于时局的变化,湖北省对被判刑的汉奸进行减刑和假释,使战后对汉奸的惩治过于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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