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劳务报酬所得纳税制度之完善---以大学生兼职(实习)为视角

劳务报酬所得纳税制度之完善---以大学生兼职(实习)为视角

         

摘要

大学生利用空余时间进行兼职十分普遍,应对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类型化,以取得劳务报酬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为标准,分为工薪人员劳务报酬和非工薪人员劳务报酬,对工薪人员劳务报酬按照现行法操作即可,而对非工薪人员劳务报酬所得扣在除基本生活费用3500元后,再按照现行税率进行课征,如此可使得征税结果更公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