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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宪法第三条看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

         

摘要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之一,由宪法第三条所确立.宪法第三条民主集中制条款的实质是我国的权力分配条款,蕴含了“民主→集中→分工”的权力运行方式和权力统一的前提下对权力进行按类别划分从而具体分工的权力分配方式.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纵向权力关系,其活动在民主集中制的宪法原则之下.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是民主集中制法治化的一部分,民主集中制的法治化是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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