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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学关照下的立法语言模糊语及其翻译

             

摘要

模糊语是立法语言中的必然存在,法律语境下的模糊修辞协同发挥了对法律适用对象的说服劝导作用,成为将立法权部分地向法官转移的载体,使法官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延续了既定法律条文的生命力,使法律条文具有稳定性和普适性。从事立法文本翻译时,译者要遵循动态对等的翻译方法,从而提高翻译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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