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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警查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行为的若干思考

         

摘要

"开车不打电话,打电话不开车"是一条基本的交通法规常识,但现实生活中,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现象比比皆是,法律成为一纸空文.而交警在查处时取证难,认定难,导致执法效率低、执法不力.其原因:一是交通参与者对开车打电话行为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二是现行法律不健全,上下位法律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和冲突;三是法律赋予交警的执法(取证)手段单一、可操作性不强.建议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从完善法律和健全(技术)取证手段两方面入手,解决好查处难、执法不力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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