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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个人内涵之厘清:基于'个人'和'组织'的界说

         

摘要

新常态下商个人为经济提供了活力,疫情的冲击更使得商个人承载了保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任务.然而,现阶段商个人在理论层面与其他商主体区分并不清晰,直接动摇了商个人作为一个独立整体概念的基础.在商主体"二元论"趋势下,商个人与商事组织密切相关,对于何为商个人中"个人",不能再局限于自身考察,应与商事组织的内涵结合起来.基于此,可以"独立性"标准,即是否具有独立于出资人的意思和财产区分商个人与商事组织.该标准能够明确清晰地区分商个人与商事组织,实现对系争商个人类型的合理化归置;同时它还具有实质性意义,反映了对于不同层次的市场,法律在价值选择及其组合权重上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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