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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治理中的国内环境正义问题

         

摘要

cqvip:生态治理是指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以法治为保障,对生态环境进行整治、清理、修葺、美化的活动和过程,包括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它本质上是以生态环境为中介,对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特别是利益关系的治理。生态治理具有极为明确的价值取向,这就是环境正义,即不同人群在环境资源使用权益上的平等享有和在环境保护义务上的公平担负。我国生态治理面临的国内环境正义问题有两方面:一是环境程序正义问题,即环境的民主决策程序缺失,相关人群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决策中难以得到平等、充分的反映,他们的环境监督权、环境参与权等难以得到平等、有效的行使,他们的利益关切难以进入决策中,而有些人群则在决策中拥有更多发言权;二是环境分配正义问题,即在环境权益与环保义务划分上,城市人群与郊区和乡村人群、移民人群与非移民人群、富裕人群与贫困人群不对等。我国要通过生态治理解决国内环境正义问题,最为关键的是要建立和落实生态治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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