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对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模式的多角度评价

对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模式的多角度评价

         

摘要

2001年之前,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从无到有,其认定模式是单一的行政认定模式.2001年之后,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两部司法解释,法院也有权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司法认定.从此,我国进入了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并存的双轨制时期.但双轨制模式下存在许多的问题,如双轨制模式是否符合国际惯例;对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主体合法性的评价;对认定方式的评价;对认定程序的评价;两种模式存在着什么样的先天隐患;两种模式认定驰名商标的法律效力评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