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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论析

         

摘要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监察法》首次规定了“留置”措施,以“留置”取代“双规”措施,实现了法治反腐的跨越式发展。鉴于监察留置措施是对被调查人的基本权利的限制,《监察法》对监察留置措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包括适用留置措施的对象要件、证据要件、情节要件和程序要件。尽管如此,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在实践中仍然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完善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进行:制定配套的国家法律、赋予国家监察委员会以相应的法律解释权、完善监察留置措施的批准程序以及监察留置措施的相关配套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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