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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有限理性和自由裁量权为视角

             

摘要

2010年10月28日,我国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于2011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冲突法的单行法规,在我国国际私法(冲突法)的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有限理性和自由裁量权来看,《法律适用法》在立法上具有重大的突破,采取了开放式的立法形式,确立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补充性质,强调了弱者权利的保护,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其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没有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上升为基本原则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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