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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探析

         

摘要

村民小组集体是否具有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是当前改革发展时期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从现有制度规范来看,村民小组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法律所予以确认的.从各个地方立法和司法实践当中也不难看出,将村民小组集体确定为所有权主体,更有利于处理现实中的实际问题.但是,历史因素造成了不同法律之间、法律与实践之间出现了各种矛盾.这些问题也成为了引发农村基层社会矛盾的重要因素.因此,正视村民小组独立的法律地位,赋予村民小组集体明确的土地所有权,理清村民小组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在农村土地深化改革时期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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