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政府管理法还是律师权利法——对新修改《律师法》的解读

政府管理法还是律师权利法——对新修改《律师法》的解读

         

摘要

新律师法与1996年律师法相比,在立法框架、律师职业性质、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以及律师权利保障等方面有很大突破.但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仍然将律师法定位于管理与规制,将一些本应由国家公权力承担的使命与职责赋予律师,用行政管理的模式来监督管制律师执业活动,并且"不得"、"不准"、"必须"、"应当"等监督、管理性立法用语的数量和出现频率与旧法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新律师法很难摆脱"政府管理法"之嫌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